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预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应出席会议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提出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其权益,促进其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