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咸婧靓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同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