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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关于孙公司创辉地产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0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创辉地产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

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粤桂股份)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创辉地产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广西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辉公司”或“创辉地产)开发的“南江木松岭桂花小区”已达到预售许可条件。

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开发商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为了保证创辉公司项目销售的尽快开展,创辉公司为购买“南江木松岭桂花小区”项目房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申

请贷款的符合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购人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办结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创辉公司开发的“南江木松岭桂花小区”项目商品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南江木松岭桂花小区”项目于2019年2月份正式开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7,113.52平方米,可销售面积为16,918.34平方米,截止2019年9月30日工程主体已封顶。2019年9月24日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已具备正式销售条件。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所有权证办结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3、担保金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600万元;

4、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9 年 10月 2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为6,6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2% ;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自身担保总额为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71% ,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创辉公司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顺利开展,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系按照银行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办理,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公司下属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孙公司创辉地产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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