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因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将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