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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0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1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同时,将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废止。

(2)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4.变更日期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比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4)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5)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

备”行项目和列项目。2.利润表: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1)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权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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