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王瑞林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