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陈峥和李小林董事委托孙隽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步国旬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分支机构设置的议案》,同意公司撤销无锡分公司,并在江阴市新设1家分公司,承接原无锡分公司经营和管理职能,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对外捐赠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