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19-10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②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③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①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②在“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