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黄志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小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45,737,190.28 | 2,490,265,333.08 | -1.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07,882,656.36 | 606,594,429.95 | 0.21%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79,257,545.86 | -81.64% | 964,676,767.86 | -89.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707,980.25 | 145.86% | 1,288,226.41 | 105.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09,254.95 | 98.41% | -16,609,869.11 | 46.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2,605,339.15 | 296.8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42 | 145.92% | 0.0019 | 105.9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42 | 145.92% | 0.0019 | 105.9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2% | 5.05% | 0.21% | 1.6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9,130.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46,440.8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7,463.4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921,787.3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38,657.4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14,880.81 | |
合计 | 17,898,095.5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6,12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蕙富博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37% | 120,000,000 | 冻结 | 120,000,000 | |||
邵伟华 | 境内自然人 | 13.45% | 92,902,059 | |||||
张明园 | 境内自然人 | 7.89% | 54,472,109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2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7% | 19,123,505 | 冻结 | 19,123,505 | |||
#东莞市雁田晟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7% | 10,861,269 | |||||
瞿耀武 | 境内自然人 | 1.09% | 7,516,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5,913,600 | 5,913,600 | ||||
李福玉 | 境内自然人 | 0.56% | 3,855,700 | |||||
邱辉娥 | 境内自然人 | 0.43% | 2,985,016 | |||||
张素芬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720,0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州蕙富博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00 |
邵伟华 | 92,902,059 | 人民币普通股 | 92,902,059 |
张明园 | 54,472,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54,472,109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2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9,123,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23,505 |
#东莞市雁田晟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861,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61,269 |
瞿耀武 | 7,5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16,000 |
李福玉 | 3,85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55,700 |
邱辉娥 | 2,985,0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5,016 |
张素芬 | 2,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0,000 |
王克民 | 2,54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1,2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东莞市雁田晟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861,269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表科目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年初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增减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
资产负债表 | |||||
货币资金 | 27,554.36 | 17,483.56 | 10,070.80 | 57.60% | 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
衍生金融资产 | - | 189.68 | -189.68 | -100.00% | 本期子公司浙江翰晟衍生金融资产减少 |
存货 | 24,179.87 | 28,008.78 | -3,828.91 | -13.67% | 主要是为库存商品余额较期初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4,793.09 | 7,243.47 | -2,450.38 | -33.83% | 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较期初减少 |
应付利息 | 1,174.69 | 363.81 | 810.88 | 222.89% | 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浙江翰晟应付逾期借款利息增加 |
利润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去年同期数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
营业收入 | 96,467.68 | 912,468.25 | -816,000.57 | -89.43% | 主要是子公司浙江翰晟大宗商品交易业务同比减少,相关的收入、成本及税费减少。 |
营业成本 | 69,987.05 | 889,031.20 | -819,044.15 | -92.13% | |
税金及附加 | 572.77 | 1,120.40 | -547.63 | -48.88% |
销售费用 | 12,291.63 | 15,390.63 | -3,099.00 | -20.14% | 主要是子公司浙江翰晟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0.50 | - | -840.5 | -100.00% | 是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 74.78 | -74.78 | -100.00% | 是子公司浙江翰晟的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比减少 |
净敞口套期损益 | - | 13,585.62 | -13,585.62 | -100.00% | 是子公司浙江翰晟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减少 |
投资收益 | -29.75 | 305.05 | -334.80 | -109.75% | 主要是子公司浙江翰晟期货商品投资收益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1,877.63 | 1,510.86 | 366.77 | 24.28% | 主要是应付少数股东的股权款1,510万元冲抵业绩承诺补偿款转入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85.45 | 140.32 | -54.87 | -39.10% | 主要是营业外其他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8.82 | -2,190.93 | 2,319.75 | 105.88% | 受上述各收入、成本项目变动的共同影响 |
现金流量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去年同期数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60.53 | -5212.14 | 15,472.67 | 296.86% | 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8.53 | 13,521.19 | -12,052.66 | -89.14% | 主要是同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01.12 | 528.39 | 1,672.73 | 316.57% | 受经营、投资及筹资等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的综合影响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陈环、林国平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在公司购买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股权和增资浙江翰晟的交易中,转让方陈环、林国平对浙江翰晟2016-2019年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承诺。每年度经审计后,如果浙江翰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金额,转让方应按照约定的计算方式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 2016年01月0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未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翰晟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3,446万元,低于业绩承诺6,000万元。根据公司与陈环、林国平签订的《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约定,陈环和林国平需向本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27,180万元。 根据《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约定,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翰晟某一会计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照《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相关条款确定转让方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并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转让方应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一次性向受让方支付业绩补偿金。 公司已于2019年5月5日分别以公证快递的方式向陈环和林国平发出《关于要求支付业绩补偿金的通知》,要求两人在接到此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一次性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根据快递状态显示,两份快件均于2019年5月6日签收。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收到陈环和林国平应支付的任何业绩补偿款项,业绩补偿承诺已逾期未履行。公司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并于2019年8月13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关于仲裁申请的通知》(编号:201904526),该仲裁事项尚在受理阶段。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雄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