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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生科技: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0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一、拟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勇旗先生和陈元元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李勇旗先生和陈元元女士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

鉴于李勇旗先生和陈元元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蒋晨刚先生、张金荣先生(简历附后)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蒋晨刚先生、张金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说明

张金荣先生自2007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研发部长、研发总监、技术品质总监、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副总经理职务于2019年3月15日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张金荣先生继续在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和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

鉴于张金荣先生在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及实践经验,熟悉公司相关业务,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提名张金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张金荣先生自2019年3月15日任期届满离任后,未买卖公司股票,不违反

其在担任公司监事或高管期间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蒋晨刚,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3月至2003年12月在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任法务专员,2003年12月至今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风控中心法律专员一职。

截至本公告日,蒋晨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金荣,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中国振华集团红星机械厂产品设计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项目主管、技术科科长,东莞鸿图制造厂工程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工程部主管及中宇渔具厂压铸事业部主管。2007年10月至2019年3月历任本公司研发部长、研发总监、技术品质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和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金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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