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议案,现就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有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 张百哲 林 雷 李郁祥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