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67)。2019 年 10 月 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2019]318号),中国证监会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