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叔宝
赵伟建
韩 静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