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8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16号文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宜安科技液态金属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及发展液态金属产业战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村工业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名称、注册地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上述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上述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上述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认可,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11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