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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0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

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会议由董事长金敖大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刘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为促进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中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由“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但未能实施完毕,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配股实施完成日。”调整为:“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促进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中办理与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相关的全部事宜的授权期限由“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但未能实施完毕,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配股实施完成日。”调整为:“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7)。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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