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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0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电股份”)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变更内容: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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