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置1艘二手散货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购置1艘二手灵便型散货船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通利”)目前仅拥有1艘2.8万载重吨散货船“富兴16”轮,该轮将于2019年12月达强制报废年限。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版)》的有关规定,航运企业须拥有自有运力方可持有水路运输营运许可证,否则许可证将被吊销。为确保浙能通利持续运营,按时做好自有船舶更替,根据公司制定的运力更新和发展计划,浙能通利拟于近期购置1艘二手灵便型散货船以更新报废船舶。为尽快开展目标船确定、船舶勘验及商务洽谈等购船工作,在符合购船基本要求、定价原则等条件下董事会同意浙能通利实施船舶购置工作。上述拟购置船舶事项已经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上述拟购置船舶事项不需要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拟购置船舶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购置1艘二手灵便型散货船。
(二)拟购置船舶基本情况
1、船舶类型:灵便型散货船(3-4万载重吨)。
2、船龄:建造时间为2011年及以后。
(三)定价原则: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购置价格。
(四)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
(五)资金来源:所需资金浙能通利以自有资金和外部借款解决。
(六)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等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兼顾市场货物运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置船舶是为保证浙能通利具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使其在船舶报废后得到运力必要补充和扩大。同时落实公司船舶更新发展计划,促进公司船队朝大型化、低碳化和低龄化方向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
该轮购置后将主要投入从我国北方港口至浙江沿海电厂航线的电煤运输业务,收益较稳定,同时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公司在电煤运输市场的占有份额。
四、存在的风险分析
本次船舶购置工作尚处于船舶勘验及商务洽谈中,能否购置成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指导督促浙能通利在符合上述购船基本要求、定价原则等条件下尽快开展船舶购置工作,并依据拟购置船舶的资产评估、安全评估等办理购船资金筹措、购置合同签署等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根据船舶购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