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购置1艘二手散货船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通利”)持续运营,按时做好自有船舶更替,尽快开展目标船确定、船舶勘验及商务洽谈等购船工作,在符合相关购船基本要求、定价原则等条件下董事会同意浙能通利实施购置1艘二手灵便型散货船工作。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购置1艘二手散货船的公告》(临
2019-029)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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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