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16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