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9-04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朱在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晓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晓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387,815,252.36 | 6,378,677,703.68 | 0.1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340,382,234.52 | 4,212,698,266.37 | 3.03%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316,477,809.96 | -18.53% | 3,888,767,261.69 | -12.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903,606.01 | -79.26% | 151,928,877.81 | -57.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824,797.15 | -76.93% | 139,004,986.28 | -58.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1,886,933.65 | 774.52% | 1,087,430,188.32 | 420.3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80.00% | 0.14 | -57.5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80.00% | 0.14 | -57.5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3% | -2.13% | 3.55% | -5.3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384,304.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277,047.0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8,244,210.1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914.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33,978.2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22,103.8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39,502.63 | |
合计 | 12,923,891.5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6,1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朱在龙 | 境内自然人 | 16.04% | 178,200,000 | 133,650,000 | 质押 | 84,000,000 | |||
罗伟健 | 境内自然人 | 0.44% | 4,877,691 | ||||||
张琪 | 境内自然人 | 0.41% | 4,510,100 | ||||||
赵慧龙 | 境内自然人 | 0.38% | 4,196,556 | ||||||
吴小亮 | 境内自然人 | 0.35% | 3,922,046 | ||||||
徐亚军 | 境内自然人 | 0.34% | 3,809,371 | ||||||
张力虹 | 境内自然人 | 0.31% | 3,426,455 | ||||||
黄蓉 | 境内自然人 | 0.27% | 3,050,800 | ||||||
孙宇实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958,500 | ||||||
徐倩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95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朱在龙 | 44,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550,000 | ||||||
罗伟健 | 4,877,691 | 人民币普通股 | 4,877,691 | ||||||
张琪 | 4,51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10,100 | ||||||
赵慧龙 | 4,196,556 | 人民币普通股 | 4,196,556 |
吴小亮 | 3,922,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922,046 |
徐亚军 | 3,809,371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9,371 |
张力虹 | 3,426,455 | 人民币普通股 | 3,426,455 |
黄蓉 | 3,05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0,800 |
孙宇实 | 2,95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8,500 |
徐倩 | 2,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罗伟健先生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874,191股;股东张琪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10,100股;股东赵慧龙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196,556股;股东吴小亮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3,922,046股;股东徐亚军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809,371股;股东张力虹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3,422,855股;股东黄蓉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50,800股;股东孙宇实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2,958,500股;股东徐倩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2,950,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922,597,665.03 | 382,192,471.59 | 141.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8,100,000.00 | 不适用 | |
应收票据 | 836,604,886.86 | 1,536,584,171.80 | -45.55% |
预付款项 | 54,626,259.13 | 2,280,308.35 | 2295.56% |
其他流动资产 | 393,864,004.86 | 48,963,862.42 | 704.4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2,100,000.00 | -1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4,000,000.00 | 不适用 | |
在建工程 | 71,993,100.66 | 12,296,407.56 | 485.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715,161.68 | 866,863.40 | 328.58% |
预收款项 | 40,477,598.37 | 27,214,725.09 | 48.73% |
其他综合收益 | -107,906.39 | 146,913.10 | -173.45% |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了1.41倍,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库存票据到期进账且公司为了归还10月到期的公司债增加了现金储备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3、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45.55%,主要系库存票据到期进账所致;
4、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22.96倍,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7.04倍,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所致;
7、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4.85倍,主要系施胶剂技改、消防工程等投入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3.29倍,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9、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了48.73%,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了1.73倍,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542,277.22 | 23,673,797.91 | 33.2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93,767.29 | 不适用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98,000.00 | -6,093,326.27 | 57.3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1,717.21 | 12,629,374.94 | -95.24% |
减:营业外支出 | 2,410,141.86 | 935,962.88 | 157.50% |
减:所得税费用 | 5,912,369.13 | 52,846,045.00 | -88.81% |
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3.24%,主要系本期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7.36%,主要系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应收款项坏账从资产减值损失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3、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5.24%,主要系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58倍,主要系退运损失增加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8.81%,主要系应纳税所得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7,430,188.32 | 208,971,495.83 | 420.3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8,265,490.02 | 1,784,586,198.56 | -67.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1,268,427.72 | 1,948,508,508.54 | -50.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3,002,937.70 | -163,922,309.98 | -139.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4,356,927.56 | 586,763,061.66 | 40.4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0,405,193.44 | -144,237,195.34 | 474.66%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倍,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税费减少等综合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67.60%,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50.15%,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购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0倍,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赎回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40.49%,主要系取得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75倍,主要系以上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121)于2019年10月25日摘牌并支付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本息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10月24日,债券的摘牌日为2019年10月25日。
2、根据公司2018年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克公司”)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8,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艾特克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艾特克公司系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参股的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6.486%股权。截至2019年8月31日,本公司为该公司提供债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该笔借款已于2019年9月9日到期,艾特克公司已经按期归还了该笔贷款,公司对该笔贷款的担保义务解除。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朱在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持股期间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 | 2006年09月15日 | 持股期间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朱在龙 | 其他承诺 | 朱在龙先生于2015年7月7日上午10点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完成增持股份30万股,同时追加承诺:2015年7月7日增持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减持,限售期结束后,减持产生的盈利归公司所有,如有亏损由本人自己承担。 | 2015年07月07日 | 2018年7月6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 不适用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资产类别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133,000,000.00 | -900,000.00 | 20,000,000.00 | 132,100,00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33,000,000.00 | 0.00 | -900,000.00 | 20,000,000.00 | 0.00 | 0.00 | 132,100,000.00 | --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1,000 | 39,000 | 0 |
合计 | 91,000 | 39,0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朱在龙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