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2、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冯焕培 朱仁德 冯震坤
关树军 李人洁 张国铭
张韶华 郑利民 王彦超
王志民 吴振海 李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