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8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青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白星华先生列席,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三季度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