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笪玲玲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顾钦杭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