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经营班子2018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经营班子2018年度业绩考核评价是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别根据经营班子成员在党性修养、领导力、履职情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系数及薪酬,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谭劲松、陈骞、谢晓尧、李树华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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