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9-056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钟英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宏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瑞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9,409,229,329.25 | 10,303,984,206.62 | 10,564,315,432.75 | -10.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027,552,575.00 | 3,919,816,037.15 | 4,155,425,995.29 | -3.08%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53,019,073.63 | 2.90% | 2,266,372,878.05 | -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7,156,233.49 | 151.84% | 345,720,152.32 | 372.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8,574,424.78 | 168.76% | 302,542,482.06 | 346.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64,167,514.88 | 8.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72 | 151.88% | 0.5046 | 372.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72 | 151.88% | 0.5046 | 372.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6% | 1.47% | 8.28% | 6.5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0,672,202.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879,755.8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029,970.2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9,421.3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369,147.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84,532.23 | |
合计 | 43,177,670.2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1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12% | 178,914,710 | 0 | |||||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5% | 125,703,386 | 0 | |||||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47% | 92,301,178 | 0 | |||||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0% | 23,982,718 | 0 | |||||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5% | 11,296,216 | 0 | |||||
张武 | 境内自然人 | 1.42% | 9,700,000 | 0 | |||||
罗晶 | 境内自然人 | 0.33% | 2,270,000 | 0 | |||||
张源 | 境内自然人 | 0.33% | 2,259,900 | 0 | |||||
马玉祥 | 境内自然人 | 0.32% | 2,184,600 | 0 | |||||
赵向东 | 境内自然人 | 0.31% | 2,125,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8,914,7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914,710 | ||||||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 125,703,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703,386 | ||||||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2,301,178 | 人民币普通股 | 92,301,178 | ||||||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 23,982,71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82,718 | ||||||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1,296,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96,216 | ||||||
张武 | 9,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700,000 |
罗晶 | 2,2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0,000 |
张源 | 2,25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9,900 |
马玉祥 | 2,18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4,600 |
赵向东 | 2,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5,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下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外,其他前十名股东,公司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自然人股东罗晶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700,000股,马玉祥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184,600 股,赵向东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2,125,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增加372.86%、346.14%、372.91%及372.9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持有越秀金控股权确认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确认广州证券投资收益增加,报告期内燃煤价格同比下降,售电业务由亏转盈,以及对外出售碳排放配额实现盈利。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货币资金减少47.33%,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和公司债券所致。
2.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票据减少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3.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付账款增加174.29%%,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4.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收款减少66.7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往来款及收到应收股利款所致。
5.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科目所致。
6.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科目所致。
7.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减少44.28%,主要是报告期内在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8.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56.75%,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股权收购款增加所致。
9.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收款项增加810.00%,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恒建投公司预收售房款增加所致。
10.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94.54%,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未付的人员薪酬余额增加所致。
11.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89.65%,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所致。
12.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负债减少98.88%,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到期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13. 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综合收益增加40.58%,主要是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所致。
1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税金及附加减少50.12%,主要是报告期内结转房地产收入减少导致相关税金及附加减少。
1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增加2,968.04%,主要是上年同期持有的广州证券股权本报告期转为持有越秀金控股权,本报告期按持有越秀金控股权比例确认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确认广州证券投资收益增加。
1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减值损益增加112.6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货款冲减坏账准备所致。
1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处置收益增加9,202.27%,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外出售碳排放配额实现盈利,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18.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增加151.29%,主要是报告期内报废固定资产及捐赠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9.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所得税费用增加70.60%,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应税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20.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72.2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1.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75.7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财政补贴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864.05%,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越秀金控等参股企业分红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3.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62,559.36%,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综合能源销售公司收到出售碳排放配额款,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24.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255.2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股权收购及投资款等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环保科技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本报告期内无此事项。
26.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受限使用的贷款资金解冻,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2×460MW 级“气代煤”热电冷联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动态投资不超过317,564万元建设广州开发区东区2×460MW 级“气代煤”热电冷联产项目。并依法成立项目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报告期内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广州恒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招标工作。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566万元(不含相关税费)的价格参与竞买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东区热力公司的30%股权,使东区热力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报告期内已签订《成交确认书》、《股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2565.9210万元,10月25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锦泽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开发氢能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建设投资公司”,即原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于 8 月 21 日完成更名,本公司持股 58%)投资开发氢能产业园项目,项目(一期)总投资不超过63,212 万元。并依法成立项目公司——广州恒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负责氢能产业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为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报告期内已完成土地竞拍工作,地块占地面积24719平方米,土地款3189万元。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 2019年07月24日 | 公告编号:2019-035,公告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发行公司债 | 2019年07月24日 | 公告编号:2019-036,公告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 | 只要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 2009年09月04日 | 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期间 | 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变化。 |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 | 在作为穗恒运的股东期间,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下属企业,包括其控制的全部属下企业:1、在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和广州保税区区域内,市电力除目前参股恒运 C 厂、恒运 D 厂之外没有发电供热项目,并承诺不另在前述区域内投资经营发电供热业务项目。2、在上述区域外,如果市电力与穗恒运拟投资同一发电供热项目,市电力保证不损害穗恒运的利益,在穗恒运进行有关表决时,市电力应回避表决。3、穗恒运就拟新投资建设任何发电供热项目进行有关表决时,市电力承诺不利用其股东权利剥夺或限制穗恒运投资发电供热项目的机会。 | 2010年06月28日 | 作为穗恒运的股东期间 | 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变化。 | |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 | 只要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 | 2009年09月04日 | 公司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 | 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变化。 |
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 权或重大影响期间 | |||||
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联合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 | 只要作为穗恒运股东,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 2009年09月09日 | 作为穗恒运的股东期间 | 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变化。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 钟英华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