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意见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王晓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拟继续聘任乌兰格勒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本次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认为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与资格,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宋建中、赵可夫、陆珺、颉茂华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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