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威复材”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光威复材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4号)文件《关于核准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59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用8,943.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648.8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9039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629.15万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截至2019年6月末已投入金额 |
1 | 军民融合高强度碳纤维高效制备技术产业化项目 | 47,028.13 | 42,000.00 | 8,980.59 |
2 | 高强高模型碳纤维产业化项目 | 27,144.56 | 25,500.00 | 15,536.5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截至2019年6月末已投入金额 |
3 | 先进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23,805.00 | 21,148.80 | 3,112.03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7,161.52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105,139.21 | 94,648.80 | 33,629.14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946,487,980.75 |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336,291,496.38 |
减:买理财产品余额 | 595,000,000.00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39,280,824.12 |
合计 | 54,477,308.49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
3、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授权及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上述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投资事宜,并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限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并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履行的程序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就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己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光威复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留存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光威复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光威复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光威复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光威复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光威复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汪晓东 | 张冠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