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09年起为公司审计机构,服务期限已达10年,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公司将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同时,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等业务相关执业资格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已经就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争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业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经就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争得了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符合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