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股东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中山证券股权计32,730,627股(占中山证券注册资本1.93%)转让给晋江七尚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538元/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中山证券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上述股权享有优先购
买权。经综合考虑公司投资安排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6)。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