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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9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一、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德蒙(南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蒙化工”)。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德蒙化工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名称: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西路99号法定代表人:吴仁荣注册资本:9333.338 万元整经营范围:药用辅料、高级合成润滑材料、特种表面活性剂材料、精制工业盐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455,038,160.29 元,净资产1,223,483,240.18 元;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 660,725,633.35 元,净利润

110,375,884.96 元(以上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

名称:德蒙(南京)化工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2B-5-4地号法定代表人:吴仁荣注册资本:4000 万元整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和农药中间体的生产,自产产品销售(2-氯-5-氯甲基吡啶)。从事化工产品进出口业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概况:德蒙化工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2019 年 2 月,公司与德蒙化工及其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4,000 万元收购德蒙化工 100% 股权。2019 年 8 月,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德蒙化工总资产 4,097,223.04 元,净资产4,041,077.17 元;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63,254.07 元(未经审计)。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德蒙化工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德蒙化工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3、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德蒙化工的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4、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5、合并双方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股权的移交、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完成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手续。

6、合并双方共同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德蒙化工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五、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授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转授权人士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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