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做出下列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增加“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减少“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贵金属”、“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将原”吸收存款“项目改为”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根据《修订通知》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2019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