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查阅相关资料和问询有关情况,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经过充分讨论后对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部分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