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8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珠海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杨成华先生、监事肖丹女士。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成华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 2019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已于 2019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