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19年10月21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董事长陈嘉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1)关于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0-2022年度采购之关联交易;
(2)关于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0-2022年度销售之关联交易;
(3)关于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2年度综合业务往来之关联交易;
上述第(1)、(2)、(3)项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与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采购之关联交易;
(5)关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与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销售之关联交易;
上述第(4)、(5)项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定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