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钱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霄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97,326,042.73 | 2,250,514,166.49 | 2.0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07,334,709.96 | 1,894,006,700.33 | 0.70%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47,592,880.47 | 8.19% | 1,000,538,033.82 | -17.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531,276.73 | -26.57% | 65,121,079.30 | -41.6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468,300.03 | -36.43% | 54,240,381.25 | -48.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6,657,531.99 | -216.64% | -357,834,849.24 | -176.2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5 | -26.47% | 0.092 | -41.4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5 | -26.47% | 0.092 | -41.4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2% | -0.37% | 3.40% | -2.6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1,605.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679,033.5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7,660,091.6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17,592.2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6,623.3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36,370.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1,420.64 | |
合计 | 10,880,698.0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2,00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钱京 | 境内自然人 | 20.65% | 143,925,147 | 107,943,860 | 质押 | 143,752,896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02% | 14,048,600 | ||||||
蒋国梁 | 境内自然人 | 1.22% | 8,500,196 | ||||||
马晓兰 | 境内自然人 | 1.16% | 8,103,700 | ||||||
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9% | 7,565,500 | ||||||
吕强 | 境内自然人 | 0.76% | 5,298,205 | ||||||
蒋丽娜 | 境内自然人 | 0.62% | 4,350,000 | ||||||
蔡晓 | 境内自然人 | 0.41% | 2,850,175 | ||||||
蒋征江 | 境内自然人 | 0.27% | 1,860,001 | ||||||
孙瑞军 | 境内自然人 | 0.26% | 1,835,8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钱京 | 35,981,287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81,287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4,04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48,600 |
蒋国梁 | 8,500,196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0,196 |
马晓兰 | 8,10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03,700 |
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56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65,500 |
吕强 | 5,298,205 | 人民币普通股 | 5,298,205 |
蒋丽娜 | 4,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50,000 |
蔡晓 | 2,850,1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0,175 |
蒋征江 | 1,860,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0,001 |
孙瑞军 | 1,83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5,8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钱京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十大股东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565,500股;马晓兰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643,7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460,000股;蔡晓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850,175股;孙瑞军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787,8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8,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单位:元
序号 |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变动(%) |
1 | 货币资金 | 373,170,236.62 | 774,995,915.93 | -51.85% |
2 | 应收账款 | 214,149,649.78 | 90,851,198.76 | 135.71% |
3 | 预付款项 | 675,988,164.09 | 308,783,403.76 | 118.92% |
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1,030,000.00 | -100.00% | |
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030,000.00 | ||
6 | 预收款项 | 78,999,982.93 | 43,438,836.07 | 81.86% |
7 | 应付职工薪酬 | 2,114,725.36 | 4,275,089.12 | -50.53% |
8 | 应交税费 | 8,724,992.06 | 6,323,848.64 | 37.97% |
9 | 资本公积 | 833,192.07 | 74,500,100.81 | -98.88% |
10 | 库存股 | 46,010,428.76 | -100.00% | |
11 | 其他综合收益 | 2,574,872.57 | 1,358,868.21 | 89.49% |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51.8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预付大额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配套采购硬件款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135.7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货款的回笼没能与销售同步实现;公司应收账款历年来均呈现年度中间高、年末低的特点,公司的主要客户为通信、银行等大客户,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118.9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预付大额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配套采购硬件款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年初减少2,103.00万元,是因为报告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报告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比年初增加2,103.00万元,是因为报告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6、预收款项: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81.86%,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到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部分预付货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0.53%,主要是因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一卡易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8、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37.9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按照规定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比期初增加所致。
9、资本公积:报告期末,公司资本公积比年初减少98.88%,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注销回购股票冲减股本溢价影响所致。10、库存股:报告期末,公司库存股比年初减少4,601.04万元,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注销回购股票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增加89.49%,是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利润表项目单位:元
序号 | 报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变动(%) |
1 | 财务费用 | -3,783,960.53 | 303,263.48 | -1,347.75% |
2 | 信用减值损失 | -9,271,539.02 |
3 | 资产减值损失 | 1,696,328.80 | 2,963,780.03 | -42.76% |
4 | 资产处置收益 | -121,605.14 | 115,487.36 | -205.30% |
5 | 营业外收入 | 400,975.52 | 1,662,398.02 | -75.88% |
6 | 营业外支出 | 482,564.44 | 1,216,185.45 | -60.32% |
7 | 所得税费用 | 2,062,482.78 | 6,870,717.89 | -69.98% |
8 | 少数股东损益 | -2,961,653.00 | 2,515,490.79 | -217.74% |
9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16,004.36 | 827,206.13 | 47.00% |
1、财务费用: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08.72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及贷款利息支出同比减少,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927.15万元,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计入此项目。
3、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69.63万元;去年同期公司计提应收类坏账损失296.38万元。报告期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应收类坏账计提列入“信用减值损失”列示。
4、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23.71万元,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75.8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实际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不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60.3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对外捐赠同比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69.9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计提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报告期,公司少数股东损益比去年同期减少217.74%,主要是因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一卡易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报告期,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增加47.0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单位:元
序号 | 报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变动(%) |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834,849.24 | 469,020,082.49 | -176.29% |
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04,196.70 | -250,281,108.70 | -102.72% |
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09,074.03 | -71,126,184.75 | -25.47% |
4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28,809.37 | -185,467.92 | -600.79% |
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3,110,917.20 | 147,427,321.12 | -373.43%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8.27亿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回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货款同比下降约4亿元;公司预付大额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配套采购硬件款同比增长约4亿元,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57亿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02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77亿元,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811.71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2,0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754.18万元;及股票回购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942.47万元;三者共同影响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去年同期增加111.43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持有的外币受汇率变动影响与上年同期形成差异所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同期减少373.4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公司上述经营、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变化,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7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8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6日,以不超过人民币7.2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不低于1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7月6日,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已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107,446股,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2.122%,最高成交价为7.210元/股(由于股票价格波动较快,于7.210元成交10,000股),最低成交价为5.350元/股,成交均价为6.55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019,502.79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5,107,446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从712,028,800股减至696,921,354股,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钱京、钱平、江浩然、胡三龙、潘梅芳、曹志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在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也不会在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组织内任职。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现同业竞争情况。(二)公司控股股东钱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 2007年01月10日 |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作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期间;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钱京、钱平、江浩然、曹志新在其任职期间 | 严格履行 |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上年底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筹 | 42,456 | 17,880 | 0 |
合计 | 42,456 | 17,88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