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同意提名王海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10月28日
附:王海营先生简历王海营,男,汉族,1987年2月6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易查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赛菲克斯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公司子公司霍尔果斯维斯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海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6,400股,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