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85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1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局主席余刚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戚思胤、杨宁宁因公务均委托董事张谦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三季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公司担保情况的报告》;报告期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关联董事戚思胤、杨宁宁、张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复合金属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中金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中金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
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复合金属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中金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公司所属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中金岭南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坑梓支行开立了银行账户,账号为766672760010。
同意公司将该银行账户设立为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复合金属材料项目”的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元,期限壹年。
2、向工商银行深圳及韶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深圳及韶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9年三季度套期保值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