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高科”)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以书面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位,实际出席监事5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廖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高科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高科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