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25日,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38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行收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26万元,审计期间因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中国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及《中国高科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