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5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2019年10月24日在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润江先生主持,会议对下述事项进行讨论并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9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2019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