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比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9年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确定了2019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之具体配售比例,具体如下: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1.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股本1,289,252,171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154,710,260股。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本次配股数量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
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比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