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李家权先生
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6月3日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地”)签署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前述《股权收购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和2019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9月10日,龙蟒大地100%股权已完成过户,龙蟒大地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等公告。公司已将把龙蟒大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自本次交易交割日起12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李家权先生或其指定的主体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买股票金额为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但李家权先生或其指定的主体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4.00%可不再继续购买。在李家权先生或其指定的主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金额达到20,0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或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4.00%时均视为交易对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股票购买义务;李家权先生同意,依据上述约定购入的上市公司股票应锁定至利润承诺期届满,利润承诺期届满后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
提下转让。李家权先生应于完成上述约定的股票购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约定出具股票限售承诺。2019年10月24日,公司接到李家权先生通知,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49,522,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实际购买金额为200,000,006.42元,成交金均价为4.0386元/股,已完成上述《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股票购买。同日,李家权先生出具承诺函,承诺“本人或本人指定的主体依据《股权收购协议》买入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重组的利润承诺期限届满(即2021年12月31日)前不转让、交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本人和/或本人指定的主体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后续将继续关注李家权先生股票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