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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6

SHANXI ANTAI GROUP CO.,LTD.

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九年十一月

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的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宏安焦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太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现宏安焦化拟与招行太原分行就该笔业务重新签署《借款合同》,公司拟为宏安焦化继续提供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点: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武辉

(4)注册资本:33,08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

装卸搬运服务。

宏安焦化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7,272.19万元,净资产为49,245.8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01,646.36万元,净利润31,253.1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7,304.58万元,净资产为49,703.25万元,2019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476.13万元,净利润507.27万元。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所担保的主债权:宏安焦化与招行太原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融资业务,金额总计为5,000万元。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以及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及矿渣细粉生产线全套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担保期间:主合同贷款期限为36个月,保证期间至主债权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抵押期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期间。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宏安焦化融资业务的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一九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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