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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6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9-077

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

2019年10月25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编号

编号修订前 序号修订前条款内容修订后序号修订后条款内容
11.1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1.1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22监事会职权
32.12.1 监事会在法律、法规、规章、证券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或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以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编号修订前 序号修订前条款内容修订后序号修订后条款内容
42.22.2 定期报告的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说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应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说明具体原因并公告,监事会应对所涉及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并公告。
52.32.3 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进行审议监督并发表书面意见。
62.42.4 关联交易的监督 监事会应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对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相关行为进行关注。
72.52.5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名单的核实监督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应对激励对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编号修订前 序号修订前条款内容修订后序号修订后条款内容
82.62.6 公司及相关方承诺的审核监督 监事会应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股票、再融资、股改、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事项的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 相关承诺事项变更时,监事会应就承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92.72.7 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履职监督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
102.82.8 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编号修订前 序号修订前条款内容修订后序号修订后条款内容
112.92.9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 监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架构,并对相关岗位和各项业务的实施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评价。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122.102.10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监事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监督。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并根据需要要求董事会对制度予以修订。 监事应督促公司制定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对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编号修订前 序号修订前条款内容修订后序号修订后条款内容
132.112.11 提议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董事会拒绝召开的情况下,监事会可以根据上述股东向监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接受股东的质询,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142.122.12 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督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大交易事项、重大投资事项、对外担保事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大融资事项、利润分配方案、委托理财事项、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出售或转让与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相关的资产、证券或风险投资事项,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进行监督。
152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6个月召开1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3监事会的会议召集和与召开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6个月召开1次每年应召开不少于4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编号修订前 序号修订前条款内容修订后序号修订后条款内容
162.6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4)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项、第(2)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3.6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2)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4)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项、第(2)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172.8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3.8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可列席监事会会议。
183.9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编号修订前 序号修订前条款内容修订后序号修订后条款内容
195.7监事会成员应当对公司商业机密和监事会审议的议案等负有保密义务,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前,监事会成员不得对外泄露相关内容。

上表所有显示斜体加粗文字为新增内容,显示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根据上表进行删除、新增章节和条款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章节和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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