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董事、总经理郭援越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故委托董事长丁敏华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敏华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9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购买关联方房产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减少日常关联交易,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集团”)购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舟路6号炬华集团智慧产业园2幢1-9层、3幢1-9层及4幢102室(即3幢4幢连廊)房产,该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6266.93平方米,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978.10平方米,同时,配套170个地下车位随上述房产一并转让。经具有证券期货评估业务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涉及的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529号),以评估价值为基准,双方确定本次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9,100,000元。
截至目前炬华集团持有公司22.8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敏华实际控制的企业,炬华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购买关联方房产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董事丁敏华、洪军、郭援越、杨光、刘峥嵘为炬华集团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9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