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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6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9-2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以及“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序号

序号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287,557.40105,000.00
2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60,162.0015,000.00
合计347,719.40120,000.00

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在公司及实施主体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和手续后,公司将以资本金和贷款形式投入上述项目中。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概算总额为287,557.4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05,000.00万元。本项目扩建起点为与惠州深圳交界处的坑塘径,沿既有惠盐高速公路加宽扩建,终点止于荷坳互通式立交东侧,改建路线全长为20.326km。其中,起点至深圳外环坪地互通式立交段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坪地互通式立交至终点段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本项目建设期为三年。

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66.67%,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33%。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在公司及实施主体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和手续后,将以资本金和贷款形式投入本项目。

2、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项目已经取得的主要审批或者备案情况如下:

批复时间

批复时间批复部门批复文件名称
2017年1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2017年5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2017年8月国家交通运输部《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惠盐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意见》
2017年9月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
2017年12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投资规模的复函》
2018年1月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广东省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3、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根据项目投资概算总额287,557.40万元测算,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5.79%,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现金流。此外,本项目突出的交

通区位优势及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潜力为项目提供了交通量保证,改扩建具有很好的国民经济效益。

(二)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60,16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5,000.00万元。本项目为拟新建黄石新港二期11-13#和23#泊位工程及配套设施。其中,11-13#泊位为3个5,000吨级(水工结构1万吨级)多用途泊位,11-12#泊位用于集装箱作业,13#泊位近期用于通用散杂货作业,远期随着集装箱运输需求的增长可调整用于集装箱作业;拟建的23#泊位为通用散杂货泊位。本项目建设期为五年。

项目实施主体为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80.00%,黄石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0%。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在公司及实施主体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和手续后,将以资本金形式投入本项目。

2、项目审批或备案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项目已经取得的主要审批或者备案情况如下:

批复时间

批复时间批复部门批复文件名称
2012年8月湖北省环保厅《关于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2年11月湖北省发改委《关于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二期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3年3月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二期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
2018年9月黄石市发改委《关于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二期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9年2月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二期工程变更港口岸线使用人的批复》
2019年4月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变更黄石港棋盘洲港区二期工程项目环评批复主体的函》

3、项目预计效益情况

本次黄石新港泊位建设是实施公司长江经济带港口投资布局,践行公司战略和发展思路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5.02%,财务上具有可行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背景

1、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对外联系通道,提升内部联通水平,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顺畅、运作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构筑大湾区快速交通网络,力争实现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

惠盐高速公路于1988年筹建,1994年正式全线通车,至今已运营超过20年。鉴于惠盐高速公路交通量近年逐步增长加快,且路面桥梁等经过多年运营使用,虽然经过多次维修,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原有工程难以满足交通量增长需要,路段服务水平已经明显降低。在此背景下,惠盐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被提上了日程。

2、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有利于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有利于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形成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协作互动格局。

湖北黄石新港作为长江中游现代化、综合性的内河港口,2018年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267.50万吨,同比增加590.79万吨,增幅87.30%。随着黄石新港铁水联运线路的贯通,标志着新港将从长江中游的“终点港”转型为“中转港”,港口腹地范围将扩大至湖北全省、川渝、西北和中部广大地区,为发展成为长江中游重要的多式联运物流节点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目的

1、缓解惠盐高速公路交通压力,提升道路服务水平

惠盐高速公路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高速公路之一,兼具长深高速与沈海高速的双重国道功能,是广东省东中部经济发达地区向粤东粤北及江西、福建等地区辐射的重要运输通道。由于项目所处惠深走廊带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大量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运输使得本项目交通极其繁忙。通过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对惠盐高速公路坑塘径至荷坳段路面进行加宽改造、

对桥梁进行加固养护,能够有效改善道路行驶性能,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进而提高整个区域路网的服务水平。

2、响应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助力长江黄金水道布局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对长江流域重要港口、物流园区等项目进行多次实地调研、筛选和商务洽谈,助力长江黄金水道布局。为适应港口市场需求,优化完善新码头功能布局,黄石新港拟进行二期工程11-13#23#泊位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集装箱码头靠泊能力和通用码头通过能力。

3、夯实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减少对参股企业投资收益的依赖

公司存在部分合营以及联营的对外投资企业,报告期内该部分企业带来的投资收益对于公司利润影响较大。本次拟通过实施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增加路桥收费业务与港口装卸业务的收入与利润规模,有利于公司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减少对参股企业投资收益的依赖。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是缓解交通压力,满足交通量日益增长和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高道路服务水平的需要

惠盐高速深圳段原有设计只有双向四车道,车道数与两端相接高速公路车道数非常不均衡,瓶颈现象日益突出,且该路段重车较多,路面破坏日益加剧,因此惠盐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是缓解路段交通拥堵,改善行车条件的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对现状惠盐高速公路坑塘径至荷坳段路面进行加宽改造、对桥梁进行加固养护,能够有效改善道路行驶性能,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进而提高整个区域路网的服务水平。

(2)项目实施是发挥高速公路通道优势资源,完善国家和省高速公路网络的需要

惠盐高速公路作为广东省第三纵高速和第五横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圳市“七横十三纵”干线道路网规划中重要的干道。本项目坑塘径至金钱坳是深圳市“七

横十三纵”中一条纵向干线,同时也是为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九纵五横两环”中第三纵的组成部分。本项目金钱坳立交(深汕)至荷坳段属于深圳市“七横十三纵”中一条横向干线,现状与机荷高速公路直接对接,项目所在通道同时也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中第五横的组成部分,还是沈海高速与长深高速的组成部分。因此,本项目对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高快速路网和广东省公路网,强化区域道路网功能,发挥路网整体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2、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实施是缓解通用泊位能力严重不足,满足通用散杂货运输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目前,黄石新港1-9#泊位已初步形成大宗散货、通用散杂货和集装箱作业的功能布局,但通用泊位的能力严重不足。随着黄石港务集团外贸码头的关停,原有通用散杂货将转移至黄石新港码头,加之新港自有需求增长,预测到2025年通用散杂货吞吐量将达到710万t,按单个通用泊位80万t/a的合理通过能力测算需要9个通用泊位,缺口较大。因此,通过新建11-13#多用途泊位,并新建23#通用散杂货泊位,能够有效提高黄石新港的散杂货通过能力,满足运输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

(2)项目实施是提高集装箱泊位靠泊能力和操作效率,完善码头功能布局的需要

随着黄石港务集团外贸口岸关闭,黄石新港成为全港唯一的内外贸集装箱码头。目前新港集装箱运输主要由8-9#泊位承担,但8-9#泊位功能是按照3,000吨级杂货泊位设计,随着新港集装箱运量的增加、长江干线集装箱船大型化趋势以及水水中转业务的开展,现有泊位靠泊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加快11-13#多用途泊位的建设,是提高集装箱泊位靠泊能力、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提升码头操作效率的需要,也是保障靠泊安全的需要。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项目是在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原有道路上的改扩建,即由目前的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六或八车道(根据路段不同)高速公路,技术难度相对于完全新建高速公路

较低。截至2019年6月底,项目主线施工已全面开展;项目实施主体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经分别与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等系列合同。

由于项目所处惠深走廊带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大量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运输使得本项目交通极其繁忙。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东部过境通道以及深圳外环高速公路的建设,深圳前往惠州方向的交通量将进一步向惠盐高速汇集,日益增长的交通量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保障。

2、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黄石新港是长江中游少有的深水良港,公司以“一城一港一主体”的创新发展模式,与黄石市政府合作开发黄石新港。2015年9月29日黄石新港开港运营,实现了公司港口业务自主经营的新突破;2016年12月,黄石新港口岸开关,具备外贸集装箱作业功能;2017年11月,黄石新港成功获批国家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2018年6月,黄石多式联运地方铁路正式开通;2018年10月,黄石新港1-9#泊位全部建成,初步形成集散货、件杂、集装箱和多式联运业务功能为一体现代化综合性港口,成为长江中游地区重要港口和辐射鄂东、赣北、皖西的区域性物流中心。2018年11月,黄石新港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将进一步完善港口功能,提升整体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黄石老港口岸以及黄石港务集团外贸码头的关停,通用散杂货作业需求从原外贸码头转移至黄石新港;黄石新港能够利用铁水联运通道开展翻坝运输,周边集装箱运输需求加快增长,集装箱单月作业量明显提升,较大的市场需求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保障。

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管理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得到巩固,有助于夯实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顺应公司发展战略推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无法即时产生效益,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可能。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的快速稳健增长。

六、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其实施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公司的营运资金得以充实,资产规模、融资能力相应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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