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19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拟购买研发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约6,391.95万元购买杭州智汇众创中心B4幢作为研发中心大楼,该研发楼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八路3号,毗邻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区位优势突出,科研氛围浓厚,有利于吸引高端研究人才入驻,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与核心竞争
力、为发展科研驱动型企业打下良好的硬件基础。董事会同意全权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研发楼有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郑曙光、段嘉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拟购买研发楼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董事同意《润禾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郑曙光、段嘉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