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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9-070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适用编制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2)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3)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4)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5)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6)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7)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