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与子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
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累计金额不超过3,5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够在有利于控制资金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统一和完善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束伟农 黄强 赵正挺 许怀斌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