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郑康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的提名,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郑康俊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董事所需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增补郑康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邱创斌:
陈广见:
吴 爽: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25日